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恶意注册判断标准放宽

来源:站长网原创 时间:2006-12-11 01:19 字体:[ ] 收藏 我要投稿
本报讯 (记者 熊海燕) 昨天,记者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了解到,现行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已经修订完成,将在本月出台。新的修订案将放宽对恶意注册的判断标准。

  据CNNIC有关人士介绍,对“恶意”注册的一个重要改进是,“抱有出售、出租目的注册域名”的不再是判断恶意的标准,注册者只有向“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得不正当利益”的才被定义为“恶意注册”;修订案明确了域名持有人的权益,被投诉人虽未获得相应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便可以享有合法的域名权。”

  本次修订案强调了“先注先得”的国际通行的域名注册制度。对域名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
责任编辑: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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