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须经文化部批准 音乐网站质疑如何审查

来源:站长网原创 时间:2006-12-13 18:58 字体:[ ] 收藏 我要投稿

本报记者丁博报道 日前,文化部展开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网络音乐的专项行动。今后,网络音乐产品,须经文化部批准进口或备案。进口网络音乐产品,须经文化部内容审查后方可投入运营。已经文化部内容审查的进口音乐制品通过网络传播的,需由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依法办理手续。 
 
    严审不是限制网友创意

  对此,太麦公司老总宋柯表示,这个行动更多的应该是文化部们对网络音乐经营者的监管,而不是对网友创意的限制。至于怎样执行,宋柯表示他们现在也不清楚,但已开始研究。宋柯说:“最关键的要明确擅自经营的、流通的、扰乱音乐市场的行为。不是限制网友,基本上是共同打击盗版侵权。”

  音乐网站质疑如何执行

  据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其实早在行动开始前一个月,包括空中网、巨鲸音乐网在内的主流音乐网站就已经进行过协商,对一些问题提出质疑。

  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对国外作品的报批究竟是应该由版权归属的公司来进行,还是由音乐网站进行?海量的歌曲审查如何能完成?文化部此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不过,也有一些音乐网站的人保持了沉默。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网站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他们对这个行动是很支持的,希望能够借此规范这个行业,但是关键是看执行方法能不能做到公正有效。

 

责任编辑: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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