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新闻都有报道吉林省公安厅网警总队给网友的提醒《浏览不雅照可能违法 传播者最高判3年》
文章内容主要有以下:
“吉林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民警提醒网民,对目前网上流传的香港艺人“艳照”这样的照片,“只要认定是淫秽*,尽量不要动,浏览、复制、粘贴、下载、传播等行为都是违法的.”
2月1日,吉林省公安厅、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等13个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1月至9月在该省继续开展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
从这里我可以想到以后我们的日子将会怎么样的,就是生活在一个“水深火热”的环境下。因为我们不知道哪里有“艳照”,不知道什么时候无意就浏览了。我们只是一个普通人,不知道打开的下一个页面是否有“艳照”,是否违法了,网警对这样浏览又怎么去断定,难道说这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要抓“艳照”不应该从浏览者入手吧,应该是从各传播媒体入手。这不由的让我怀疑网警的能力,他们动不了大站,只能拿小网民开刀吗?要不是因为有这些媒体,我们小网民又怎么会浏览到。就像有人放毒气,而治理方法却是不让人呼吸,这合理吗?
是否要再出不能在没有受权的音乐网站或电影站听歌看电影,更不能从这些站中下载音乐或是电影。将来还会在网络出提出哪些呢,这正是我们现在要考虑的。
可以想像将来是否会有人提出“不要随意呼吸,如果吸入毒气后果自负”,“不要出门,车子只有灯没有眼,它不会判断有没有人在它前面”等。
在此我建议大家不要出门,不要吃饭,不要呼吸,有能力的不要住在地球,最好能在太空生存,因为那里大家只能自理,别人也伤害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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