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写“拯救”了,这次我只拯救“土豆”了,我的第一篇文章“拿什么拯救你 我的“土豆”和“迅雷”们”, 详文参考: ,阐述的很明确了,“用户上传视频分享”要想拿到政府颁发的“视听许可证”,就必须符合两大管理要求,第一,内容可控,第二,版权合法。土豆按照现在的运营模式,要想达到要求。必须推翻现在的运营模式。就是说要在视频出现在网站之前加强内容和版权审核。
我在“金融界”这个网站上发现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土豆们的迷茫》,原文链接地址如下: 。其中土豆网副总裁杨丹宁有这样一句话值得仔细推敲,原文如下:“虽然诉讼事件容易被放大,但我们目前遭遇的诉讼其实并不多,国际上有一个‘避风港原则’,就是一旦有网友上传作品到网站上,互联网平台是没有版权责任的。如果版权主通过相关渠道告知我们并提交一些证明材料,我们会立刻将相关内容删除。”杨丹宁告诉《法人》,从版权认定上来看,视屏网站作为网友上传视频的一个平台,很难去辨认版权归属。按照互联网国际条约,基本都是需要版权主出面确认,互联网企业再根据版权主的要求进行相关的内容调整。好一个“避风港原则”,我想问问土豆,你爷爷“*.com”上有没有像你这么多的电影、电视剧、动画?为什么没有?因为人家一方面是法律完善,遵守法律,另外一方面人家拉人气拉流量不靠这个,靠原创。你土豆那里靠什么?你给我们解释解释,为什么你的影视加动画的资源数量几乎是原创资源数量的2倍?这些影视资源都有版权?都合法?都是用户上传?好,诚然你说了个国际上有个“避风港原则”,那你爷爷“*.com”怎么不好好用用这个“避风港原则”,多来点电影、电视剧?我听说很多“用户视频上传分享”类的视频站点,在审核用户上传的视频文件的时候几乎是10分钟审核一个,我想问问土豆,你的编辑用多少时间审核一部1小时左右的视频?就你这个“避风港原则”所述,如果某“阶级敌人”来个“移花接木”在某部电影中“嫁接”个什么有害信息的视频,你这“避风港原则”还好使不好使?有害信息已经通过你的站点扩散了,你还要强调“避风港原则”吗?版权的问题也同样,该看的通过你的网站已经看过了,按照你的“避风港原则”,只有版权人发现侵权你才删除,你挣来的是流量,是通过流量带来的广告收益,难道说,每个版权人都要派个“保安”天天帮你盯着你的网站吗?那版权人的合法权力你如何保障?
如果说,你做到了上传信息完全严格审核,完全的版权确认,试问你网站赖以生存的“用户视频上传分享”理念,如何延续?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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