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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联瑞提醒海外参展企业提升知产安全意识

 2019-02-28 11:21  来源: 互联网   我来投稿 撤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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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中国出口行业的发展和各种相关政策的扶持和激励,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赴海外参加各种展会,以推广自己的产品,寻求合作伙伴,吸引投资。广州联瑞专家提出,在此过程中,一些经验丰富的企业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应对纠纷策略,但仍有不少小企业因为对知识产权不了解、不重视、经验不足,导致知识产权纠纷频发。

据广州联瑞相关人员了解,2000年科隆五金工具展、2008年德国汉诺威信息技术展(CeBIT)、柏林消费电子展(IFA)都曾出现当地执法部门大规模没收展品、查封展台的状况。2016年,在美国拉斯维加斯举办的消费电子展(CES)上,江苏一家企业被美国竞争对手以侵权为由投诉到联邦执法机构,后被逐出展会。该企业不仅直接蒙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还不得不承受无法迅速打开全球市场的巨大机会成本。

对此,广州联瑞专家指出,企业对知识产权不重视是纠纷频发的主要原因。除了因侵权受到重罚等老问题外,企业境外参展也面临新的挑战。一些国外企业将知识产权作为竞争手段来排挤中国企业,致使我国企业合法权益屡屡受损。

除了参展前要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外,参展时接到法院警告,企业也要冷静对待。警告信是海外参展时知识产权领域常见的执法程序。警告信一般要求企业对被警告人侵权行为详细、准确地描述,要求被警告人提供生产商、销售商、客户的名称、地址及销售的数额和价格。要求被警告人停止侵权行为,如果被警告人今后再次发生同样的侵权行为,须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广州联瑞专家提出,警告信下发后,通常会给被警告人适当的时间予以考虑和自主核查,展会期间一般为半天到1天,非展会期间一般为1周。

收到警告信后,企业应根据对方具体要求、侵权的可能性程度、对拒绝警告信而产生的诉讼程序的承受能力等,来决定接受还是拒绝。如果企业清楚自己确实侵权,或不太肯定是否侵权但产品对企业不重要,不愿花费精力,想尽快了结此事,可以签署警告信。但不能完全按照警告信内容签字,可以逐条与对方谈判。如可以降低罚金数额,降低或免除律师费,不提供生产商、销售商以及销售数额、价格信息等。广州联瑞强调,如果企业认为自己没有侵权,就一定不能签署警告信。同时要采取其他措施,而不能简单地拒绝签字,否则容易陷入被动。因为一旦对方提起紧急临时禁令申请,按照欧洲一些国家的司法惯例和实践,被申请人很少有机会在法官面前答辩,法官一般会根据申请人的单方陈述作出裁决。

此外,针对展会上常出现的因费用问题而导致查封展台的情况,会极大程度影响企业参展的效果,甚至起到负面作用,谭剑建议,有历史遗留问题的企业最好把问题解决后再参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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