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商产权 >  商标 >  正文

商标使用的误区都有哪些

 2018-03-12 09:00  来源: 互联网   我来投稿 撤稿纠错

  【推荐】海外独服/站群服务器/高防

商标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这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接受。企业开始重视商标,并运用商标战略与策略去开拓市场、占领市场。商标使用是企业商标战略与策略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商标保护的力度。我国《商标法》第七条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综合辞海中有关"显著"与"特征"二词的解释,"显著特征"可解释为:"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别明显的征象、标志。"商标的显著性就是商标使用应具有可区别其它商标或事物的十分明显的标志,便于消费者识别。纵观市场上众多的企业的商标使用情况,可以发现许多企业不同程度的忽略了商标使用的显著性问题,主要存在以下两个误区。

误区之一:商标使用过小,商标已失去其应具有的显著特征。

这是许多企业在商标使用上的一个通病,具体表现为,企业注册一个商标后,使用时,把商标放在一个非常小的位置,而把商品的名称、装潢及其他部分放在十分明显的位置。这种情况在酒、饮料、药品类商品上表现尤其突出。这种使用方式引起的直接后果是,在市场销售中,消费者只认别名、商品名称,不认识商标,商标的作用被淡化,最终使企业的自身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在整个商品的包装上,只有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品名称、装潢等其他部分,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其他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随意使用。而"认牌购物"的心理,使消费者很容易选择购买那些"牌子"叫的响、商品质量好的物品。一个生产厂家若将商标用的很小,消费者无法"认牌",将影响到"购物"--不购买该厂家的产品,转向选择购买其它厂家的产品,这就直接影响了该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最终会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

商标在具体使用时,要突出商标,把商标突出展示在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上,使商品的包装以商标为中心,只把商品装潢作为一种陪衬。同时,把商标与商品名称统一起来,杜绝使用别名。

误区之二:商标使用过大,在一定的条件下使之失去商标应具有的显著特征。

这种使用方式多发生在一些商标意识较强的企业,具在图形商标使用上出现较多,具体表现为,企业将商标放大到整个商品包装上使用。当消费者从任何一个侧面都无法看见商标的全部,只能看见商标的一部分时,消费者就不会把它视为商标,而看成是商品的装潢,这样,商标就失去了其具有的显著特征。

例如,有一家饮料公司在无酒精饮料上注册了中间包括许多实心小圆点的宽带状图形商标,该企业在易拉罐饮料上使用时,将该注册商标覆盖在整个易拉罐的四壁上,消费者从任何一个方向都不可能看见该商标的全部,看见的只是密布的小圆点,消费者若想看见该商标的全部,只能将易拉罐剪开铺平方可,但这在实际购买时是不可能的。消费者识别商标是通过商标的轮廓及轮廓内的内容来识别的,这当中轮廓识别起了较大的作用。所以,这样使用商标,消费者只会把其视为商品的装潢,而不把其作为商标,该商标已失去应有的显著特征。当他人将带有实心小圆点的其他图形依照同样的方式使用在易拉罐上时,判定他人侵犯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就十分困难,所以,这样使用商标,不利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造成这种商标使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有些企业认为商标用的越大就越显著,错误地认为"显著就是大",处于为了防止他人仿冒的心理,而将商标用的很大,以至于使商标失去应有的显著特征;二是舆论宣传的误导,由于我国企业商标意识淡薄,商标普遍使用较小,因此各种媒介在宣传商标时,提示企业要把商标使用的大一些,要以商标为中心,要突出商标等,而未宣传商标使用应注重显著性。

商标使用的重点应考虑商标的显著性,要使消费者能够识别。商标使用的过小,消费者不认商标,商标会失去显著性。相反,商标使用过大,当消费者从一个方向不能识别商标时,商标也就失去了显著性。商标使用不能过小,也不能一味的追求大。应让消费者从某一个方向都能看见该商标的形状--外围轮廓及轮廓内所包含的内容。根据不同商品的形状,采取不同的使用方式,使消费者能够一目了然,并在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这就达到了商标使用的目的。

申请创业报道,分享创业好点子。点击此处,共同探讨创业新机遇!

相关文章

  • 商标被撤三了怎么办?

    朋友们你们好,我是小胖哥,日拱一卒,相信日积月累的力量。朋友们有在看我的视频,麻烦给我点点关注、点点再看、点点转发,有一件三年的朋友可以免费获得我送出的一份学习大礼包。

    标签:
    商标注册
  • 腾讯申请微信客服商标被驳回

    据中国商标网显示,近期,由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微信客服”商标流程状态均发生变更,目前商标状态为驳回复审中。商标申请日期为2021年7月,商标国际分类涉通讯服务、通讯服务等。

  • 华为成功注册鸿蒙元服务商标

    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12月29日报道: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鸿蒙元服务”商标状态变更为已注册,国际分类为42类设计研究,该商标申请于今年6月。

    标签:
    商标注册
    华为
  • 知乎申请“B乎”商标被驳回复审

    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12月8日报道:据界面,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期,知乎关联公司智者四海(北京)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B乎”商标状态变更为“驳回复审”,商标国际分类为科学仪器。

    标签:
    知乎
    商标注册
  • 小米成功注册“XIAOMI PAY”商标

    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12月1日报道: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的“XIAOMIPAY”商标状态变更为已注册,国际分类为金融物管,该商标申请于2021年4月。

热门排行

信息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