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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N号房到“窃•格瓦拉”,无底线的流量“生意”何时休?

 2020-04-22 18:41  来源: A5专栏   我来投稿 撤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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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韩国的N号房事件备受关注,主犯是毕业于通信专业的高材生,被指控罪名包括奴役女性、制作和传播性剥削视频等行为,并借此赚取了数十亿韩元,而N号房中的会员数高达26万人。

随着N号房的曝光,网络色情黑产也受到关注。令人惊讶的是,中国互联网中也有这样的色情黑产存在,一些网站、App和论坛中不乏此类视频,而一些社交平台中也能看到宣传此类网站的广告,并且浏览量都不低。再往前追溯,还有色情暗网通过具有隐匿性的比特币进行交易,目的是帮助用户隐藏身份。

最近受到关注的另一件事是,几年前在采访中说出“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并因此被网友们戏称为“窃·格瓦拉”的盗窃犯周某近日出狱,之后引来许多公司的“争抢”, 某公司以1500万的年薪签约了这位刚出狱的电瓶车大盗,让许多人的“三观”再次碎裂。

这些事情看上去并不属于一种类型,但导致这类事件发生的背后的逻辑却高度相似,即过分追逐流量,通过对人们注意力的吸引获利,却丧失了伦理道德与法律的底线。这与近年的网络环境、用户特性以及监管的缺失有着很强的关联性。而对流量的无底线追求催生了互联网产业病态的一面,对各方都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所以必须对此加以遏制。

一、色情黑产猖獗,盗窃犯成网红,都是“注意力经济”惹的祸?

就在N号房曝光之后不久,中国互联网中的色情黑产也受到了关注。 在一些网站、论坛中,涉及“未成年人”的不雅视频大量存在,一些视频的浏览量超过了20万次。而在一些社交平台和App中,仍有人公然叫卖色情资源,甚至还有“打包出售”等“优惠活动”。

这些视频和网站本应严禁,但实际上却在互联网中滋生蔓延,而且一些知名的社交应用和平台也都没逃过色情黑产的利用。许多*采用的都是会员收费制度,它们会使用“病毒式”的推广方式,通过一些“福利”,鼓励用户分享链接和宣传语并且发展下线,诱导用户将这些信息发到微信群、QQ群、贴吧、论坛中,并去知乎、抖音等知名软件的评论区扩散这类信息,这样一来其推广渠道相当于覆盖全网。

许多*还采用“拉人提佣金”模式,诱导用户发展新人。因为要成为这类网站或App的充值会员通常价格不菲,所以普通会员发展一名会员,可从“下线”的充值费中抽成。色情论坛“萝莉网”的一份“收益排行榜”显示排名第一的用户至少已经发展了300人成为该论坛的会员。色情App“春水堂”中则包含了大量*女性和疑似未成年的色*,非会员只能观看30秒,而成为会员要充值18元到188元不等的费用,在其页面上赫然显示成为“总代理”和“一级代理”可享受高额盈利分红,最高可“月入10万”。

以色情内容甚至是未成年人不雅视频吸引眼球,从而作为盈利方式的行为,本应令人不齿,在那些视频的背后有着无数个受害者,参与制作和传播的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可从N号房的会员数量到赚得盆满钵满的*,足可见有多少人成为了冷漠的看客,对犯罪视若无睹,反而以此作为满足欲望的“养料”,令人惊讶于在互联网背后人性的扭曲程度。

扭曲不仅来自于色情黑产,近日“窃·格瓦拉”被许多企业争相用高价签约也让人们再次见识了这种“不正常”。 如果说成为“窃·格瓦拉”只是个意外,但如今周某出狱之后的爆红却反映了许多网红公司别有用心。与周某争相合作的网红公司高达几十家,而某家影视公司更是开出了1500万年薪的天价。

一个不学无术还曾因盗窃四次入狱的人,就因为意外走红,竟然就能挣到这样的高薪,成为吸金网红,可见在“注意力经济”的大潮下,互联网也可以让罪犯变成明星。如果“窃·格瓦拉”的人生值得用1500万去签约,那么会给社会传递一种怎样扭曲的价值观?对于那些还没有形成成熟观念的未成年人而言,又将造成怎样可怕的影响?对互联网而言又会造成怎样的负面影响?任何一个有着正常三观并且有道德底线的人,都不会希望这样的风气在互联网中蔓延。

但是如果先不谈伦理道德,而单纯去分析上述现象大行其道的深层原因,会发现“注意力经济”是其中的重要因素。

所谓“注意力经济”,是指企业最大限度地吸引用户或消费者的注意力,通过培养潜在的消费群体,以期获得最大未来商业利益的一种特殊的经济模式。

1994年,这一观点出现在美国加州大学学者Richard A.Lawbam发表的《注意力的经济学》一文中;1997年,美国的Michael H.Goldhaber发表的《注意力购买者》一文中正式提出这一概念,他提出当今社会信息极大丰富甚至泛滥,互联网的出现加快了这一进程,而相对于过剩的信息,人们的注意力成为了“稀缺资源” 。

这一观点成为了此后“注意力经济”应用到实际中的基础。美国著名学者赫伯特·西蒙认为,随着信息的发展,有价值的不是信息,而是注意力。印度阿玛蒂亚·森经济学奖得主陈云博士在2011年也表示:“未来30年谁把握了注意力,谁就将掌控未来的财富”。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互联网中各个领域都在致力于争夺用户的注意力: 烧钱圈地疯狂给出优惠吸引用户,知识付费打出夺人眼球的噱头,社交平台请大V和KOL入驻引流,微商请明星站台,网络主播过分暴露吞吃异物哗众取宠……在互联网中,越来越多的领域都信奉“酒香也怕巷子深”的道理,更何况很多“酒”不香反而是“恶臭”,但不管“酒”的品质怎样,商家都习惯先把声势搞大,再以此为基础进行转化。

当然,注意力经济本身是经济社会和互联网产业进步的表现。它营造了新的商业环境和商业关系,改变了市场的传统观念及价值分配方式。但也正是由于互联网对注意力经济方面缺乏监管,相关的律法也尚未确立,导致一些人为了吸引流量无所不用其极,以至于催生出了“病态”的互联网黑色产业链。

二、“ 病态”的流量产业链已成型,但要遏制也并非全无办法

风起的时候,猪也能飞上风口,可同时被吹起来的也可能是肮脏的垃圾。这就正如网络色情黑产的猖獗以及盗窃犯所受到的过热关注。

这些看似非常“边缘化”的网络色情生意,暗地里已经形成了相当成熟的产业链。 这些网站或App想要运转,需要先有资金,而其盈利的方式除了收取会员费,还有网站上的*广告,这类*广告一个月就能赚几十万元。而这类网站有专门的网站搭建商,一个小时建成,收费一万元左右,即使是搭建App也就八九万。可见这门“生意”回本迅速,并且潜藏暴利,其中的内容更是能调动人性中阴暗的欲望,这也是色情黑产能够迅速成熟的原因。

在推广过程中,它们还“互帮互助”,在自家平台中加入其他*的链接,互相导流能够迅速提升彼此的检索量,在业内被称为“换链”。而搭建商在搭建的时候就提供了境外服务器和丰富片源的“一条龙服务”,在会员充值时通过第三方提现,或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支付通道也有专门的公司在做,可以为这些网站和App提供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支付通道。

而高价签约“窃·格瓦拉”虽然听来荒诞,但本质上这也是已经在互联网中发生过多次的事。 一个人没有什么过硬的本事,凭借某个话题甚至卖丑就瞬间爆红,并且可以通过巨大的流量和关注度牟利,过几年再通过一些方式“洗白”,以谋求更大的利润。芙蓉姐姐、凤姐、孙笑川,还有一些娱乐圈里靠某种“人设”大火的明星们,本质上都是资本运作的结果。如果“窃·格瓦拉”再次以网红的身份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也不过是把这些人的“套路”重复一遍而已。

对于色情黑产,查处起来有很大难度。这些网站的服务器设在境外,一旦被查花几十元更换域名就能“复活”,而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提现也是隐藏真实身份的方法,还有去年10月被查处的全球最大儿童色情暗网“Welcome To Video”是用具有隐蔽性的比特币进行交易的。

但是对它们并非一点办法也没有。 随着黑产越来越多地暴露在阳光之下,相关部门必然会引起重视,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律法和制度加以遏制。而*不断被查处也表明使用虚假信息或比特币交易实际上也不是无迹可寻。早在2017年,一位自称来自匿名者黑客组织的黑客入侵了暗网中20%的网站,摧毁了超过一万个涉嫌售卖或分享儿童色情信息的暗网站点。

所以说面对这些毫无底线的犯罪分子,我们有技术和法律手段可将其绳之以法。 至于将“注意力经济”扭曲运用的一些企业,此类办法同样有效。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近日宣布抵制恶意流量炒作,签约“窃·格瓦拉”周某的公司将被纳入负面清单,不给这样的企业在互联网中“搞事情”的机会。

在互联网乃至其他行业一味追求流量进行恶意炒作,甚至伤害他人牟利,不管是对行业还是社会都会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可见注意力经济虽好,但也要慎用,而其中的“尺度”与“底线”需要技术和监管的手段去加以限制。文/东方亦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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