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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个人站长从“网络黑社会”想到的

 2009-12-22 22:12  来源: http://www.szji.net   我来投稿 撤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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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了有关“网络黑社会”的新闻,引发了全国媒体的跟风报道,也让很多理性人士进行了一番长篇理性分析。作为一个游走在非理想与理性之间的个人站长,同时作为一个研究传统营销与网络营销的爱好者,我也来说一说我个人的看法。

制造舆论和引导舆论,这本身没有错。在传统营销公关领域,电视广告就是在制造舆论和引导舆论。两者本质都是一样,但网络营销却被误解了。而对于绝大多数网络营销工作者来说,并没有利用自身能够控制舆论的优势,去栽赃陷害竞争对手或者按照客户的要求去打击其他公司。当然,我并不排除个别不规范的公司,利用这样一种优势,去打击对手和攻击其他公司。但这仅仅是个别情况,并不是行业规范可以控制的。就好像我们的电视台,播放了绝大多数品牌广告的同时,也可能会播一些欺诈性的电视购物广告。难道,电视台都是助纣为虐的凶手了吗?难道,央视那句“谁用谁知道”早已经淡忘了吗?我可敬可爱的央视,请你长一点点记性。

而绝大多数的御用文人,都参与了这次对网络营销的口诛笔伐。他们绝对非常深刻,也绝对非常理性思考。用一张传播图标可以定义为“网络黑社会”,何况理性分析下的“网络黑社会”呢?在讨伐十万“水军”的同时,难道忘记了为何有“水军”的存在吗?为何有“水军”的存在,我想不必多作解释。五毛钱一个的帖子,并不存在所述的“暴利”。如果真要说暴利的话,我看露八次脸的四千万更是一种暴利。四千万划分下来,应该可以发八千万个帖子。包括天涯、猫扑、新浪等大大小小的帖子,要多场时间才能够有八千万个帖子呢?按照我一个朋友所说,新浪每天更新五万篇文章。那么,这也需要好几年才能够完成这桩宏伟大业。真的,我不理性的告诉大家,“水手”绝对没有某些人所说的那么暴利,再怎么也比不过他们的暴利。

崇文亦崇武的中国人,其实一直都很矛盾。一直都在用文化去感召人,却也一直没有放弃武力去征服人。自己在使用武力的同时,会用文化去感召别人,这就是最大的矛盾。我不想指名道姓的去点破,孰是孰非都心知肚明。对于某些垄断机构而言,获得利益的更好方式就是打击别人。打击一个行业的生态发展,就是促进自己的市场增大。通过在打击别人的过程中,提升自身的影响力,这是从古至今不变的道理。本来我想非常理性的来说一说,可我很容易失去控制,很容易就失去理智。说句心里话,我一直都觉得很屈辱。这种屈辱,不是来自打烂这锅粥的老鼠屎,而是把这盆粥端走的人。原本我们面前还有一锅粥,可现在这锅粥被端走了,我们也只有空乏其身了。

回归主题来辩护一下。在传统营销领域,抓住对手的小辫子进行传播,并不是没有过。很多冠冕堂皇的企业,也未必没有干过这等下三滥。不说那些企业吧,就说一些媒体吧!山西矿难发生之后,那么多伸手索要红包的记者,你们还好意思在这里继续炮轰吗?如果因为个别记者索要红包,就可以将记者定义为“黑社会”吗?显然,那是绝对不公平的,一种盲目而武断的定义。那么,能够因为个别不守规矩的人,破坏了这个行业的规范,就可以把这个行业定义为“网络黑社会”吗?显然,这也是不公平的一种定义。当然,这层定义具有非常深的意味。这,就意味着会“被取代”。

经过这段时间的磨炼,我已经变得见怪不怪,自己的网站www.szji.net因为每年的互联网备案扫黄风暴中,也经历了不少的风雨。互联网业可以因为曝光而拔线,也可以因为曝光而禁止我们的权利,还有什么不可以呢?没有什么不可以。动感地带,我的地盘,我做主。李宁,一切不再可能。但愿,挣扎在个人站长行业的的小蚂蚁们,你们能够用自己的卵,承受石头的重量。祝福你们!Good Luck!真主保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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