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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药店”市场与监管的矛盾 中小网站难触及

 2011-09-05 16:54  来源: 站长网   我来投稿 撤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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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电子商务发展脱节 监管成为难题

当前,国内电子商务市场在经过多年的发展后,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特别是在团购、传统行业接轨互联网的带动下,国内电子商务迎来了新的发展高峰和投资潮。根据CNNIC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85亿。明年很可能突破5亿大关。网络购物半年用户增长了7.6%,虽然有所放缓,但已经进入平稳时期。在传统行业发力电商平台,网购改变网民生活的同时,”网上药店“的发展却不尽如人意,在互联网越来越方便的同时,网民更多的希望能通过网络渠道进行购药,网上售药从市场需求角度来讲,潜力是十分巨大的。而如今,网购假药泛滥,售药平台难以合法化,却让网络售药的发展遇到了瓶颈。

今年6月初,淘宝网上线”医药馆“,声称引入九洲大药房、金象大药房、开心人大药房、复美大药房等首批药品零售商。但淘宝网并未取得网上售药资格,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淘宝网进行了查处,并要求其尽快整改。淘宝网的意图很明显,无非是想拉拢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的网上药店,通过直接撮合的方式依托自己的平台优势进行网上售药。然而,此举却被泼了一盆冷水。不仅如此,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淘宝等电商极力拉拢网上药店的同时,在7月份曾约谈了在北京市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的9家网站负责人,要求各网站不得违规销售药品。并明确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不得通过未经批准的第三方交易网站进行交易,不得通过自身网站,为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所登载的药品信息必须合法、科学、准确。

药监局明确网上售药法律规范的同时,我们却发现了一个网上售药市场与监管之间存在的矛盾。应该说药监局严格规范网络售药是想从根源上杜绝网上贩卖假药现象的出现,药品作为特殊商品,无论是传统线下渠道还是新兴线上渠道都必须严格监管。网上售药必须申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但药监局给出的申请条件却让各大电商平台望而却步。“网上药店”申请者必须为已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实体连锁药店,普通电子商务企业不具备该资质。意思是想在网上售药必须取得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必须有线下《药品经营许可证》。而电商平台不可能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想通过撮合的方式合法化,药监局给出的答案也是“no”。可以说为了规范网上售药,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掐死了电商平台和网上药店合作的机会,网上售药目前只能是线下药房或药品企业自建平台。

300家网站涉嫌违法 个人网站难以触及

应该说,仅仅是线下药房和药品企业自建平台,将大大降低网上售药的市场活力。没有竞争便没有进步。如果网上售药仅仅是线下销售的直接转移,也仅仅只是扩大了销售渠道。没有电商平台的介入,很难在服务和价格上取得与线下销售上的优势,也更不可能让网络售药更好的普及被网民接受。试问,虽然传统药店和企业已经自建网上药店多年,但目前究竟有多少人通过网上买药,这个数字应该说还不够理想。

像淘宝、当当这样的综合性知名电商平台,网上售药就已经受到了如此大的阻碍,前路困难重重。中小网站更是难以触及该市场。前几年,网上售药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监管力度也同样不够。各类网上药店层出不穷,这其中有不少中小网站甚至个人站长自建平台网上卖药,进而造成网上假药泛滥,由此,药监局不得不迅速介入加强监管。上周,广东严控“网上药店”,发现逾300家网站涉嫌违法。仅广东一省便有300家非法网上药店。而国内目前共批准了75家合法的网上药店,其中只有40家可以在网上向消费者零售药品。国内上千家网上药店真正合法的却没有几家。可以说网上售药是一个矛盾体,市场潜力巨大,但较难监管。放宽政策,允许中小网站电商平台介入,有助网上售药更快发展,但却让假药得以泛滥。加强监管,限制中小网站进入,可有效控制假药,但却制约网上售药发展。从目前的情况看,药监局对于网上售药的监管还将继续加强,电商平台在不断斡旋中很可能争取到政策的准入,但中小网站难以触及该市场,个人站长涉及网络售药将会受到严格监管。(文/扬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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