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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贷发布校园贷诈骗数据报告:涉案金额高达5496万

 2017-06-23 10:50  来源: 互联网   我来投稿 撤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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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三部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严令,校园贷市场的部分乱象及整治的必要性再次被热议。近期,名校贷发布国内首份《校园贷诈骗数据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汇总整理了2016年4月至今所有有据可查的校园贷诈骗案件,数据之惊人,更令人深感监管与教育同行的重要性。以下为《报告》要点:

一、案件发生频次高,涉及广

2016年4月至今,见诸报端的校园贷诈骗案达到41起,涉及全国22个省市,平均每月曝光2-3起。吉林、江苏、湖南、安徽、山东发生至少四起校园贷诈骗事件,属于该类型案件的高发区域。

据不完全统计,仅汇总时有据可查的校园贷诈骗案的受骗人数就约合3679人,涉案金额高达5496余万元。

二、内蒙古“800元能买苹果手机”案影响最大

2017年年初,因轻信“800元能买苹果手机”,近千名内蒙古大学生陷入校园贷骗局,受骗人数和涉案金额均高于其他案件,影响巨大。

内蒙古校园贷诈骗案的始末:

1、学生轻信“800元能买苹果手机”与骗子签订合作协议;

2、学生在分期网站购买至少两部手机交给骗子,再支付800元“手续费”,就可以获得其中一部;

3、骗子承诺会帮学生还清分期网站所有欠款;

4、骗子将到手的手机变现,用于支付部分欠款,制造还款假象;

5、骗子在替学生还款2-3期后携款跑路;

6、学生收到分期网站的催款电话,才知自己已无辜背债,甚至出现了还款逾期的信用污点。

三、诈骗者“借口”多且学生占比高

诈骗者诱骗大学生借款或分期购物的借口五花八门,以刷单冲业绩为主,占比高达50%。诈骗者以此为由骗取大学生的身份信息进行套现,用来满足自己膨胀的消费欲望或达到其他不法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跟其他校园类诈骗不同,校园贷诈骗的实施者49%为学生。而学生能够成为校园贷诈骗的实施者,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部分学生膨胀的虚荣心,强烈且不计后果的消费欲望;

2、部分大学生缺乏务实精神,存在投机取巧的心态,妄图通过捷径迅速走上“人生巅峰”,而不管是否会付出道德和法律的代价;

3、学生比较了解校园贷平台的操作流程;

4、借助“校友”或者“同学”的身份,诈骗分子更易于获得学生的信赖(所谓的“学长学姐”乃至“辅导员”施骗,在校园贷诈骗案件中并不罕见)。

四、大学生深受“好处费”蛊惑

51.22%大学生陷入校园贷骗局主要是因为“好处费”诱惑。一般情况下,帮忙“刷单冲业绩”能获得500-2000元不等的好处费,加之骗子承诺“钱不用你还”, 大学生会在利益的驱使下,对这样的致富方式心存侥幸或抱有幻想。为了获得更多的“好处费”,部分大学生发展下线,拉拢他人借款,从受骗者变成了施骗者。

五、大学生消费观与信用意识亟待教育

《报告》中,名校贷依凭对高校学生诉求的了解,以及对校园金融工具的熟识,给大学生提出了五点建议。主要包括:

1、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在没有经济独立之前,用高消费满足“虚荣心”,甚至当做炫耀的资本是极不可取的一种行为;

2、在申请借款或分期购物时,要明确自身是否确有需求,是否具备还款能力,是否将借款用于正规用途。只有理性借款,按时还款,才能真正享受到超前消费的益处;

3、为了“好处费”等小营小利而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借款或分期购物,还妄想他人(不管是谁)会替自己还钱,这种做法是要坚决抵制的;

4、遇到关乎自身信息、财产安全的事情,要多方求证,不要轻易相信骗子的一面之词,包括公章、合同等资料。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身份复印件要注明使用用途,防止盗用;

5、注重信用培养,不要有“进入社会再培养信用”的想法,更不要幻想“欠钱不还”“逾期没事”......随着社会征信系统的完善,个人信用行为将越来越公开,个人征信与买房、买车、办理信用卡、甚至出国、报考公务员等都息息相关;负面信用记录会存在5年,对于大学生而言,一旦形成污点,迈进社会的第一步便会处处受阻。

据了解,名校贷于4月中旬宣布7月1日暂停新增校园贷业务,更名“名校贷公益”,全面转型校园公益事业。本次报告是以“名校贷公益”为主体推出的首个内容,名校贷希望社会各界通过直观的数据认识到校园贷反欺诈教育形势的严峻。名校贷转型后,也将聚焦校园反欺诈知识教育和金融工具的引导使用,通过言之有物的案例将金融常识的科普日常化。“尽管我们不能再通过借贷撮合信息服务帮助学生实践金融,但是却可以借助反欺诈意识的培养和财商的教育,帮助学生在接触金融工具时少走弯路。”名校贷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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