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科技 >  IT业界 >  正文

5月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全面展开,真融宝积极参与

 2019-05-28 17:06  来源: 互联网   我来投稿 撤稿纠错

  【推荐】海外独服/站群服务器/高防

2019年5月是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对非法集资实行全生态链的防控打击。综合性金融科技平台真融宝积极响应号召,呼吁社会大众远离非法集资,帮助用户树立“远离非法集资,保护财产安全”的意识。

非法集资到底指的是什么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 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 吸收资金的行为。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明确将非法集资分为以下几类:

(1) 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者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 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 利用民间会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 已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 以发行或者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 利用传销或者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 利用果园或者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8) 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比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等。

(9) 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 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 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典型非法集资活动的“四部曲”

非法集资者要达到目的,往往变着法子诱骗群众上当,但不管它怎么变,不外乎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回报、高调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等手段。通过分析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件发现,一般会有这样的“四部曲”:画饼-造势-吸金-跑路。

一画饼

首先,集资者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域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投资者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集资者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投资者眼球。

二造势

第二步,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集资者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三吸金

第三步,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集资者通过返点、分红,给投资者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投资者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数额越滚越大。

四跑路

最后,非法集资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项目与集资规模严重不符导致破产清算,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基本逃脱不了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严惩、集资群众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的结局。

其实,不论非法集资分子采取什么名目和手段,其实质都是用合法的形式来掩盖非法占有资金的目的。我们需要时刻谨记:“利”字右边一把刀,盲目听信他人、追求高额利益最终只会伤害自己。

面对非法集资的陷阱,我们还要时刻牢记以下几点:对高息诱饵不动心;对老板“实力”不崇拜;对企业“背景”不迷信;对熟人“热心”不轻信;对跟风行为不盲从。

申请创业报道,分享创业好点子。点击此处,共同探讨创业新机遇!

相关文章

热门排行

信息推荐